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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、2019级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9-08 来源: 点击数:

关于20182019级住宿费退费工作的通知

根据湖北省教育厅、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湖北省财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,目前,计财处已完成2020届(2017级)毕业生住宿费退费工作,现就2018级、2019级住宿费退费工作,经研究,通知如下:

一、关于2018级“2+1”学生住宿费退费

(一)范围:

  1. 二级学院安排、经学校批准的2018级“2+1”的建制班级;

  2. 个人申请、家长认可、二级学院审核、学校批准的个别提前到企业就业或顶岗实习并办理退寝手续学生(需提供批准原件)。

  3. 住宿费退费标准:

    空调四人间退660元∕生,空调六人间退540元∕生。

    (三)工作步骤:

    1、填报信息。由各二级学院班主任、辅导员填报“学院2018级“2+1”学生住宿费退费信息统计表”(附件一),学管干事汇总、一对一附原始批件并审核,学院分管领导签字,学院盖章后送学工处。(责任单位:二级学院,时间:912日前)

    2、审批。学工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汇总,审核签字(宿管中心),学工处撰写报告(附相关文件、报账单)后,走学校报批流程。(责任单位:学工处(牵头)、后勤管理中心,时间:915日前)

    3、退费。计财处负责核对退费,处理相关财务问题。(责任单位:计财处,时间:930日前)。

    二、其他在校生住宿费处理

    (一)对象范围:

    12018年级在校学生;

    22019年级在校学生

    (二)住宿费处理:

    按照“非毕业年级应清退的住宿费用于抵扣下一学期的住宿费”原则,如果住宿情况无变化,一般只需缴纳2020--2021年度一半住宿费,按照空调4人间1320/学年/生,空调6人间1080/学年/生标准,具体操作如下:

    1)住宿情况无变化的,四人间应交1320元,抵扣660元,实交为660元;六人间应交1080元,抵扣540元,实交为540元。

    2)住宿情况有变化的。原住四人间变为现住六人间,应交1080元,抵扣660元,实交为420元;反之,六人间变为现住四人间,应交1320元,抵扣540元,实交为780元。

    (三)工作步骤:

    1、填报信息。各二级学院班主任、辅导员按说明填报“学院2018级学生2020-2021年度住宿情况表”(附件二)或“学院2019级学生2020-2021年度住宿情况表”(附件三),学管干事汇总并审核,学院分管领导签字,学院盖章后送学工处。(责任单位:二级学院,时间:912日前)

    2、审批。学工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汇总,审核签字(宿管中心),撰写抵扣住宿费报告(附相关文件、抵扣明细)后,走学校报批流程。(责任单位:学工处(牵头)、后勤管理中心,时间:915日前)

    3、抵扣。计财处负责住宿费抵扣核算,处理相关财务问题,学生进行住宿费的缴纳。(责任单位:计财处,时间:930日前)。

    三、工作要求

    1、高度重视,周密安排。二级学院领导要亲自布置,强调工作要求、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。

    2、细心工作,力求高效率完成退费和抵扣工作。成功的关键在于基础性信息是否正确,尤其要做到姓名、身份证、银行卡一一对应!号码无差错!

    3、加强宣传,密切关注学生动态。加强宣传疏导,做好政策规定、工作安排的解释工作。

    4、注意处理好退住宿费和催缴学费的关系,做到两不误,发现问题及时化解,及时上报。财务处将于1030日和1130日,就本次工作情况专门通报!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计划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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